1、已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
2、未已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
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温馨提示:
1、身份证遗失,会导致有些人利用你的身份证做一些不法的事情
2、些地方的派出所不会要求让你挂失,挂失是个人做法
3、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血型化验单
4、住址街道,巷,路名称(社区开门牌号证明)
温馨提示:
未办理过“一代证”或本人“一代证”丢失的公民申领“二代证”,还需出具由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签字的信息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迎宾路52号
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准噶尔路93号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南京路9
白碱滩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门户路96号
乌尔禾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乌尔禾区人民法院东侧
办理时限:
身份证办理时限: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6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