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七中学建于1983年,位于克拉玛依市区阿山路41号,占地面积23222平方米,同年九月正式招生开学,当时是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1998年七中被确定为市局第一所“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中学”。
克拉玛依市第四中学位于新疆省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区克拉玛依市第四中学,您可以坐车到友联大厦、红山小区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107路内环、107路外环、7路、1路、102路、103路、12路、14路、108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邓氏渔府、大拇指炒菜火锅、喜欢餐饮-胖叔椒麻鸡店、肯德基(胜利路店)等;
建校29年来,已为国家和油田建设培养了近8000余名毕业生。学校现有36个教学班,近1700名学生,学校素以师资力量雄厚、教风严谨、管理严格而闻名遐迩。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优良、工作勤奋、敬业爱生、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59人,其中专职教师120人,自治区特级教师1人,克拉玛依市特级特教师1人,克拉玛依市学科带头人1人,骨干教师5人,高级教师44人,中级教师50人,平均年龄35.4岁,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最佳年龄结构。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的原则,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加强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加强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培养,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按照“科研兴教、质量立教”的办学宗旨,以“崇德、勤学、求实、创新”为校训,形成了“严谨、多思、善诱、求精”的优良教风,以及“好学、向上、朴实、文明”的优良校风和“勤奋多思、活泼创新”的优良学风。
一、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 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 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 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7、 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以上是克拉玛依市第四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一条。
二、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以上是克拉玛依市第四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二条。
三、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以上是克拉玛依市第四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三条。
四、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捡房间、洗 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导。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距离:97米
地址:前进路
距离:494米
地址:胜利路国贸商城国贸商城停车场
距离:499米
地址:胜利路107号附近国贸商城停车场(入口)
距离:603米
地址:胜利路65号附近
距离:624米
地址:准噶尔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南100米新亚新时尚广场中心停车场
距离:660米
地址:胜利路47号附近暖气缴费停车场
距离:774米
地址:准噶尔路与前进路交叉口西50米停车场(克拉玛依市急救中心西南)
距离:789米
地址:准噶尔路与前进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停车场(前进路)
距离:877米
地址:人民路与准噶尔路交叉口东北150米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停车场